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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年315,又有一些触目惊心的问题得以曝光,又促使一些相应地方的监管部门连夜查处。不可否认,315的维权力度、以及促进的的打击力度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维权行为所不可比拟的。
在拍手称快的同时,也有一些疑问,大家共同探讨,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、也就是我们自己每一个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。
问题一、为什么每年曝光的数量都差不多?为什么不是去年曝光了20个,今年一个没有?或者今年一个没有,到明年又曝光20个?是否每年有指标要求,只能有那么几个,不能太多、也不能太少?今年曝光的问题,在去年315时都还不存在,都是在去年315之后新出现的?
问题二、为什么一定要在315晚会上曝光了之后,消费者才知晓,当地的监管部门才知晓,才采取行动。为什么不是随时查明、随时通报当地查处?早一天查处不是更好吗?多让这些商家经营一天,就多祸害消费者一天。
问题三、为什么当地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问题,一定要等315晚会曝光后才发现问题、才采取行动?当地监管此前是否失职?是否该追究责任?
问题四、像315这种力度的行动,为何每年就315这一次,能否不单纯追求这种纪念日的仪式感、而将这项工作日常化呢?
李诗怀律师